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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穆斯林及回族的基本常识

关于穆斯林及回族的基本常识

 

穆斯林 – 特点

穆斯林

穆斯林(东篱小菊制作)

伊斯兰教(Islām)与佛教基督教并列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7世纪初产生于阿拉伯半岛。其复兴者和传播者为穆罕默德,他是受真主启示成为真主的使者,担负号召人们认主独一的重任。

来源:据经学家注疏和伊斯兰教史载,当吉卜利勒于610年首次向正在麦加希拉(Hira’)山洞虔修的先知穆罕默德传达安拉启示:“你应当奉你的创造主的名义而宣读”(96:1~5)时,穆罕默德听到来自空中的吉卜利勒的洪亮声音,曾十分惊恐,   迅即奔回家中。当吉卜利勒再次出现于他面前时,他又因畏惧而以被蒙头,吉卜利勒遂向他宣读了安拉的命令:“盖被的人啊!  你应当起来,你应当警告,你应当颂扬你的主宰”(74:1~7)。此即安拉派遣吉卜利勒最早降示的《古兰经》文,先知穆罕默德亦从此成为安拉派遣的使者,开始了秘密传教。《古兰经》中有两处提到吉卜利勒之名,称他是先知穆罕默德的保护者(66:4),说他之所以受到不信教者的仇视,系因他奉安拉之命把启示降在穆罕默德的心上,并指出:凡仇视安拉、众天使、众使者以及吉卜利勒者,必然遭到安拉的仇视(2:97~98)。吉卜利勒还享有“圣灵”(Ruhal-Qudus,鲁哈·古杜斯)和“忠实的精神”(al-Ruh al-Amin,鲁哈·艾敏)等美称,亦均见于《古兰经》中.

吉卜利勒(Jibril) 《古兰经》中记载的著名天使之一。又译“吉卜利里”、“直布勒来”等。阿拉伯语音译。亦称“哲卜拉伊勒”(Jabra’il)。《旧约全书》称“加百列”(Gabriel)。中国通用汉语的穆斯林俗称“哲布勒伊来天仙”。与米卡勒伊斯拉菲勒和阿兹拉伊勒并称为安拉的“四大天使”。因其在众天使中品位最高,故有“天使长”之称。其专职使命是奉安拉派遣,向众先知传达安拉的启示。他曾先后将安拉赐降的经典《讨拉特》(al-Tawrat)、《宰逋尔》(al-Zabur)(“宰逋尔” 即《旧约全书·诗篇》)和《引支勒》(al-Injil)分别传达给古代先知穆萨(穆萨亦即基督教圣经》中的“摩西”)、达乌德(达乌德即《旧约全书》中的大卫),和尔撒(即耶稣,弥赛亚基督)。后在先知穆罕默德23年传教期间,又将安拉降示的《古兰经》文传达给穆罕默德。(来源:http://wapbaike.baidu.com,吉卜利勒)

对伊斯兰教中国旧称天方教清真教或回教。伊斯兰一词原意为顺从,即顺从真主意志的宗教。主要传播于西亚、北非、中亚、南亚、东南亚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欧、北美、非洲等地区迅速传播。现约有信徒15亿多,是最有活力的世界性宗教之一。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称为穆斯林。

对经、训的理解差异,曾引起长期的教义争论,并兴起不同的学派或教派。唯理主义的穆尔太齐赖派一度成为阿拔斯王朝的官方学派,但遭到正统派的反对。而后出现维护正统教义的艾什尔里学派、马图里迪学派塔哈维学派共同奠定逊尼派的教义学基础。

伊斯兰教信仰的吉卜利勒天使、穆罕默德使者十分注重实际,伊斯兰教对信徒顺从真主而规定的宗教信仰和义务,朴实而易行。

基本信仰是:信仰真主是唯一真实的主宰;信仰吉卜利勒为首的众天使;信仰《古兰经》和以前的诸经典为天启;信仰众先知和穆罕默德为封印先知;信仰死者复活和审判、后世的奖惩。有的还加上信仰一切皆由真主前定。宗教义务就是称为信仰支柱的五功:信仰作证(念清真言),谨守拜功(每日5次);完纳天课(法定施舍),封斋节欲(每年一月),朝觐天房(一生1次);为主道而奋斗,即圣战,早年曾是重要的宗教义务。这些仅是最基本的义务,而伊斯兰教法,即真主对于人类生活的全部诫命,还有更为广泛的要求。教法在社会生活中的至上地位,使伊斯兰教成为以律法为中心的宗教。教法的内容从宗教礼仪、社会伦理、政治制度、经济活动到法律规范,几乎涵盖日常生活的全部行为,构成一个包罗万象的应尽义务的体系。因此,伊斯兰教不仅是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社会制度。教法的实质性内容,穆斯林认为已在《古兰经》中包揽无遗,只要加以认识和阐述即可。至于具体问题的解释和适用,则求助于先知的圣训。由此而发展的四大教法学派,在教法学中坚持公议的原则,承认各学派由类比推理作出的不同裁决。但什叶派坚持只有出自先知家族的宗教领袖,即不谬的伊玛目,才有权传述圣训和诠释教法,并因此否认公议和类比。不过,十二伊玛目派的乌苏里学派,以理性为教法的补充渊源,坚持教法学家运用独立判断的权利。这些正是两大教派在教义和宪制上的分歧所在。

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统称为“穆斯林”(Muslim,意为“顺从者”)。顺从真主的意志,就是遵奉曾启示于众先知,最后在麦加麦地那降示于封印先知穆罕默德的一系列天启。穆罕默德去世后不久,这些启示被收集、汇编成《古兰经》 。这部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被视为真主的言语。经文强调的主旨是真主独一。他超绝万物,至尊全能,而在多神和偶像崇拜意义上以物配主,则是不可宽恕的大罪;他普仁特慈,是引导信徒走向他的“天地的光明”,“比他的命脉还接近于他”。仅次于《古兰经》的经典是圣训集,即穆罕默德的言行及其所默认的圣门弟子的言行的综合记录。收集圣训的活动始于早期,至9世纪下半叶,随着圣训学的发展,出现六大圣训集,被逊尼派奉为权威的圣训实录,与《古兰经》同为教义、教法、社会伦理和学说思潮的经典依据。

穆斯林 – 派别和思潮

穆斯林

穆斯林

伊斯兰教的教派纷争起源于哈里发继承问题。哈瓦利吉派仅残存一个小教派易巴德派。什叶派的各支派,约伊斯兰教信仰的吉卜利勒天使占穆斯林人口的10%左右。逊尼派是穆斯林的主流派。在教法和教义的形成时期,各教派和学派相继兴起。近代以来,各种社会思潮和社会运动在各地竞相辉映。但融合多种民族和文化的伊斯兰教,仍显示高度的同一性。伊斯兰教始终是一部经典《古兰经》的宗教。麦加作为礼拜正向和朝觐中心,也起着增强伊斯兰教的凝聚力,促进穆斯林世界一体化的重要作用。但在经籍记载的宗教典范和理想外,各地实际上存在的伊斯兰教在不同民族传统和文化下呈现出背景多样性。在同一地区,有制度化的官方伊斯兰教与夹杂地方习俗的民间伊斯兰教。神秘主义的苏非派在民间占据统治地位。他们以主观直觉和内心体验追求与真主合一,漠视教义和教法的外在要求,容忍和吸收异教习俗和仪式,从而引起正统派的猜疑和敌视。11世纪后,安萨里将苏非主义引入正统教义,为传统信仰注入活力,并限制苏非派的极端倾向,促成两者的和解。苏非派接受正统教义,但没有改变其修持道路和活动方式,从12世纪后形成教团组织,传播到整个伊斯兰世界,在14—18世纪占据统治地位。

在理论上,伊斯兰教没有教士阶层,没有教义机构,没有教会组织,也没有信经和教条。信奉伊斯兰教,首先要接受和遵奉教法规定的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忠诚于穆斯林社团并服从社团领袖。乌莱玛是伊斯兰教正统观念和社会准则的监护人,但并没有直接干预的手段。为反对伊斯兰教上的偏离和调和,历史上不断发生复兴宗教的圣战运动。宝剑的圣战是小圣战,而大圣战则是与内心邪恶意念作斗争或学习教法一类的精神活动。自近代以后,伊斯兰教世界遭到殖民主义的侵略和奴役,各地穆斯林以伊斯兰教旗帜掀起多次社会运动,引发种种社会思潮,至当代汇成伊斯兰教复兴运动。这种净化信仰、恢复原始教义的思潮,既是对复归纯正伊斯兰教的领悟和追求,也是对在现代条件下变革和适应的激励。当代伊斯兰教复兴,正是这种复杂的社会心态和传统影响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宗教体现。

 

穆斯林 – 回族与穆斯林的区别

回族与穆斯林有本质上的区别。回族只是一种民族属性,而穆斯林是信仰伊斯兰教的人,所以不能相提并论。任何民族都可以信仰伊斯兰教,但回族不一定都信仰伊斯兰教,信教也好不信教也罢,回族人就是回族人,骨子里的东西很难改变的。(据说回族人只是从西域来的人的后裔,在元朝时期西域人的兵营,现在是山东陵县最东边的村.清真寺是明朝时期重建的,到现在保存的很好,紧挨着的是8个回族村,但是真正的穆斯林很少,民族确实是一个样都是回族人。)毕竟回族人的祖先是两种信仰的或者更多,按派别分就是有偶像派(基督犹太等)和无偶像派(伊斯兰教),所以回族不能完全等同于穆斯林。(犹太人和阿拉伯人是同一个民族分开的两个派别:上帝是有形的有偶像,真主是无形的无偶像,但是不吃猪却是共同的选择。)

其实回族人无论从族源还是文化等各个方面,原本受波斯、犹太的影响比阿拉伯要大。只是随着伊斯兰教的不断扩张(与中国一些朝政统治需要也有关系),阿拉伯文化在回族中的影响才逐渐扩大。元代的回回国子学教授的是波斯语,回族人日常生活中的简短用语大部分也属于波斯语,而现在呢?随着一些宗教职业者的朝觐、与国际宗教界的接触,阿拉伯文化还有继续侵蚀回族文化的倾向。

回族传统的饮食习惯更象是犹太人的习俗(包括信仰景教的回回);宗教生活方面受伊朗什叶派的影响很大;实际生活中有拜火教或明教(摩尼教)遗留,而这两个宗教的都是随波斯人来的,阿速回回、啰哩回回以及诸多中亚地区、当时都属于伊朗文化范畴。

何况,回族人还吸收了中国的本土文化,所有这些形成了回族特有的民族文化。所以当今现实生活中的回族人在各个方面的行为,不能用其中任何一个宗教标准来衡量,那肯定对不上号。至于近代有些人从国外引进各种思潮在国内创建新教派,那些都是与回族传统文化无关的东西。对应民族体的是本民族历史上形成特有的风俗习惯、民族起源、民族历史。信仰状况对应的是教徒,教徒是没有民族界限的。

 

穆斯林 – 世界穆斯林大会

世界穆斯林大会 (World Muslim Congress — WMC) 1926年在麦加成立。此后,该组织长期处于瘫痪状态。1949年,在卡拉奇召开第三届代表大会,决定重新恢复组织活动。1951年在卡拉奇建立常设组织。世界穆斯林大会在联合国享有“非政治性咨询机构”的地位。总部设在卡拉奇。在吉隆坡、摩加迪沙、纽约等地设有地区性的办事机构。 大会宗旨是在世界各地传播伊斯兰教,宣传超国家、超民族、超地区的泛伊斯兰主义,维护和增进穆斯林国家的团结、合作,抵制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和西方世俗化倾向的影响。 主要机构:1、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不定期召开。2、执行委员会,由大会选举产生,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七人。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秘书长工作报告。3、秘书处,是常设机构,由秘书长主持工作。

(来源:http://www.baike.com/wiki/穆斯林)

 

伊斯兰教关于尔萨的观点

伊斯兰教中,耶稣(尔撒)阿拉伯语:عيسى‎‎)被认为是真主使者,被派遣为犹太人先知;并且带去一个新的经文——《引支勒》(未被篡改前的《福音书》)。尔撒在《古兰经》中有众多的用法。诸如wadjih、穆巴拉克和阿卜杜拉等一系列名称都在《古兰经》中用以称呼尔撒。经常提到的另一个头衔是“麦西哈”,这和基督教概念的救世主不同,因为伊斯兰教认为所有的先知,包括尔撒,是“终有一死的”,而且没有与真主分享神性的资格。穆斯林评注家解释《古兰经》中“麦西哈”一词的用法为:尔撒作为一个受膏者的身份,或作为一个治愈疾病的人,以膏治疗失明的人等等。耶稣(尔撒)作为真主正义的信使,并否定他作为上帝(真主)或圣子。“圣子”这一信念,无异于“shirk”,是拒绝真主独一性的表现。

基督教三位一体的教义在伊斯兰教中遭到否定。为尔撒赋予神性的做法,被解释为人类对真主的启示的曲解和对真主尊严的冒犯。伊斯兰教将尔撒看作为一个普通的人:他教诲与拯救人们顺从真主的旨意和崇拜真主。因此,尔撒在伊斯兰教中被认为是一个穆斯林,与所有伊斯兰教先知一样。

 出生

穆斯林相信尔撒由童贞女麦尔彦(玛丽亚)生出。根据《古兰经》叙述:玛丽在一所庙中过着生活,一次一个天使吉卜利勒(加百列)奉真主之命,造访了她,并让她怀孕。在分娩了尔撒之后,麦尔彦忍住了分娩的阵痛,在棕榈树下歇了下来。然后摇篮中的尔撒里向她喊话,指示她动摇树以取得果实,并安抚麦尔彦的惊讶。然后,她将这个新生儿给家人们看,在窃窃私语中,尔撒向人们宣告:“喏,我是真主的仆人,真主给了我这本书,并让我成为一个先知。他给我祝福,无论我在哪,他都叫我祷告、施舍并珍爱我的母亲,只要我还活着。”

使命

尔撒是神选择用来向犹太人宣教一神论与对真主的服从的。穆斯林认为,真主给尔撒一本新经文——引支勒,同时还宣布之前讨拉特律法)和宰蒲尔诗篇)的准确性。穆斯林认为,圣经的手稿秒(讨拉特引支勒)已随着时间推移而被歪解释。

穆罕默德的先驱者

穆斯林认为,尔撒为穆罕默德先驱者,他预示了后者的到来。穆斯林认为这有着古兰经经文基础:尔撒曾说过在他之后会有一名信使来到,他的名字叫艾哈迈德(Ahmad)。伊斯兰教将艾哈迈德与穆罕默德联系在一起:因为两个词(AhmadMuhammad)有着相同的词根“h-m-d”,为“值得赞扬的”的意思。穆斯林还证实,有证据显示尔撒的声称存在于《新约圣经》中:《约翰福音》中曾预言了“保惠师”将会来到。穆斯林评论家声称,该词原始的希腊词是periklutos,为“著名的”、“杰出的”和“值得称道的”的意思,就是阿拉伯语“艾哈迈德”的意思;并称基督徒将其误解为“圣灵”(parakletos)。

先知尔撒的言行

按照《古兰经》的记载,耶稣(尔撒)被真主赐予了能够治疗盲人和麻风病的能力,并且能使死人复活。在《圣训》和其他伊斯兰文献阿拉伯语:أدب‎中,有更多关于耶稣(尔撒)的记载。

升天

伊斯兰教义断然否认尔撒在十字架上死去。《古兰经》指出:犹太人试图杀死尔撒,但他们并未达成目的。相反,他还以肉身,活着升了天。据穆斯林的传统:被钉死的其实是一个替身,有些人说是古利奈人西门或是叛徒犹大,但这些在《古兰经》和《圣训》中都没有任何根据。少数派如伊斯玛仪派或理性派倾向于认为:尔撒的肉体被钉在十字架上,而他的灵魂已升上天堂。然而,这种解释遭到普遍反对,并根据“伊斯兰教百科全书”,伊斯兰学者们一致地否认十字架论。现代评论家如哈耶克先生研究了阿亚后解释说:似乎是他们(指犹太人)钉死于十字架。

尔撒再临

尔撒将于近世界末日的时候再次来到这个世界。一个《古兰经》中的阿亚提到尔撒的未来来到的情况如下:”他确是复活时的预兆,你切莫怀疑他,你应当顺从我,这是正路。。——《古兰经43:61》”.

根据伊斯兰传统,尔撒会再次降临人世,以穆斯林身份和另一位穆斯林领袖马赫迪并肩作战,他是伊斯兰末世论中的人物,与丹假尔(假弥赛亚)及其追随者在约旦河决战。穆斯林相信,尔撒以作为一个遵守伊斯兰教义穆斯林身份时,会将十字架打破并澄清本人仅是真主的一名使者,不是真主之子等。尔撒将杀死丹假尔后,短暂和平再临,最后,世上不再有任何一个人对尔撒还保持崇拜。这时,审判日到来了。

马赫迪逝世后,尔撒将承担作为领导者。这是一个与时间相关的关于世界和平和正义的伊斯兰教预言。伊斯兰文献还提到:歌革和玛各(阿拉伯语音译:雅朱者和马朱者)出现,古代部落将分散并造成地球的破坏。然后,尔撒将在统治世界约四十年后平安去世。穆斯林将为他执行殡礼,然后埋葬在麦地那,即穆罕默德阿布·伯克尔奥马尔的坟墓旁。

(  来源:http://zh.wikipedia.org/wiki/尔撒)

 

伊斯兰教关于犹太人的观点

对于犹太人,古兰经里有矛盾的教导。一方面它教育回教徒对待犹太人要像亲兄弟,另一方面要求回教徒打击那些拒绝信仰伊斯兰教的犹太人。古兰经也引起了一个争端:亚伯拉罕的哪一个儿子是神真正应许的。希伯来文圣经中说是以撒。古兰经说是以实玛利。古兰经教导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要献祭给主的,而不是以撒(与创世纪22章矛盾)。这个关于谁是神应许的儿子的争论对今天的这种敌对状态有很大影响。

 

伊斯兰教与基督教和犹太教冲突的原因

(http://zh.wikipedia.org/wiki/伊斯蘭教與基督教)

基督教和犹太教与伊斯兰教的古今冲突,其实各方面都有责任,除了大众媒体普遍认为的 “宗教冲突”外,其实更多是政治因素,如族群之间资源分配不均引致双方争夺对立,或基督教、穆斯林地区的当地政治需要,统治者借宗教为借口转移民众视线,从中渔利,加剧三教族群冲突,如十字军、基地恐怖组织等政治原因。

伊斯兰教的责任

有批评指出,在伊斯兰教的统治下,基督教和犹太教虽然可以存在,可是其信徒的宗教活动很受限制,而且在某程度上使生活在伊斯兰教国家的基督徒犹太人感到自己是二等公民,使得不少伊斯兰国家的基督徒和犹太人为了争取在社会上有较高的地位而放弃信仰,皈依伊斯兰教。

以下是伊斯兰国家对犹太人和基督徒在伊斯兰统治之下的规条,参见自奥玛法规

  • 要缴付很重的人头税(《古兰经》第九章二十九节)和地税
  • 不准参军。
  • 不得建造新的教堂和会堂,只可以更新旧的。
  • 禁止在房屋或教堂上高举十字架
  • 不可以在公开进行宗教活动。
  • 所建造及居住的房屋不得高于穆斯林所建造的。
  • 所穿的衣服不得与穆斯林相同,必须佩带徽章在为识别。
  • 禁止骑马,只可以骑
  • 对穆斯林表示尊敬,例如让座。
  • 若一个穆斯林杀死一个非穆斯林,不需判死刑。(《布哈里圣训实录》4:52:283[5]、9:83:50[6]);反之,若一个非穆斯林杀死一个非穆斯林,就要接受伊斯兰律法被判为死罪。
  • 根据《古兰经》四章一百四十一节及六十三章八节,不准一个异教徒作为雇主管辖一个穆斯林,犹太人和基督徒这些异教徒也是没有尊荣的。
  • 穆斯林不要以犹太人和基督徒为盟友。(《古兰经》五章五十一节)
  • 穆斯林不应和非穆斯林相亲相爱。(《古兰经》五十八章二十二节)

根据伊斯兰律法学家指出,还有以下的条例:

  • 不得传播福音
  • 不准大声祈祷和诵经,免得被穆斯林听见。
  • 不得公开发售其宗教书籍,只可以在他们当中发行。
  • 不可以使用电台电视台或是报纸杂志传播媒介,播出及刊出他们的宗教仪式。
  • 在伊斯兰法庭中的见证不具穆斯林的同等法律效力。
  • 不得携带自己的武器
  • 隔离在少数民族的居住区,让他们在政治经济上成为社会的下层。

穆斯林圣训实录》记载穆罕默德说过将来穆斯林一定会与犹太人交战,最终穆斯林必定会歼灭他们,甚至连石头和树木都会说话,叫穆斯林快来杀死犹太人。

基督教及犹太教的责任

自公元636年起,三教的发源地圣城耶路撒冷就被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帝国统治,起初,阿拉伯人对基督徒们还算客气,两教在一定时期内还能和平相处。然而信奉逊尼派的塞尔柱突厥人兴起之初迫害中东地区的基督徒,引起了基督教世界的极大愤慨。 东正教拜占廷皇帝亚历克塞一世罗马教会和西欧诸国的求援,促使了想统一基督教、建立权威及压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和诸国君主的教皇乌尔班二世发动十字军东征

今天主流媒体对有关宗教的新闻多持有负面成见,令双方误解加深。

对犹太教来说, 既然连耶稣都不承认, 当然也不会承认伊斯兰教。 从其理论体系来说,犹太教认为圣经是犹太人的圣经,并不向外族传教,完全通过犹太人的母系来确认其犹太人的身份,换句话说,不是犹太人就不可以信犹太教。同理,不是犹太人也不能得救。其先知众多,旧约内耶和华与犹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事无具细,都会参与。

基督教则认为耶稣就是旧约中的弥赛亚,   耶稣并没有死,   而弥赛亚会再来.    根本没有封印使者,    因此对伊斯兰教不认可,    也不认可古兰经的地位.

 

中国宗教发展:(http://www.israelcn.com/enter/jew/muslim.htm)

一般认为,伊斯兰教、犹太教最初都是在唐代开始传入中国,在宋代人数逐渐增多,并建立自己的社区(即泉州、广州、扬州、宁波、开封等地的所谓“蕃坊”)。 到了元代之后,随着囊括大部分亚洲的蒙古帝国的建立,中国与中亚西亚之间的门户大开,加上统治集团的鼓励,大批生活在中西亚的穆斯林和犹太人进入中国。所以元代史料中不仅有“元时回回遍天下”的说法,而且也有许多关于犹太人的记载(如“术忽”、“主鹘”、“斡脱”等)。而到明代之后,中国穆斯林社团进一步繁荣,并逐渐脱离了与境外的联系,基本形成了今天在中国的分布和格局。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犹太人的鼎盛时期大约也是出现在明清之际。此时,开封犹太社团人丁兴旺,安居乐业,并进行了建寺、请经、立碑等活动。除开封之外,宁波、扬州、北京、宁夏等地也都存在着人数不一的犹太社区。

因不向中国人传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长期以来没有受到官方的压制:

犹太教和伊斯兰教进入中国后,都不主动向中国人传播自己的宗教,而采取封闭式、自治式的发展,通过自身的不断复制和繁衍而达到长期延续的目的。由于它们不对中国社会和主流的儒家思想构成威胁和危害,从而也就避免了与中国封建政权和正统思想的矛盾,能够得到比较宽容的对待。而其它的外来宗教,如基督教、佛教,就曾因为被认为向中国人传播“邪说异俗”,对正统儒家思想形成了威胁,而受到排斥和打压。例如唐代武宗时期的“会昌灭法”,目标就是清除外来的佛教、基督教(景教)、琐罗亚斯德教(火祆教)和摩尼教等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清代以前的中国史料中没有穆斯林和犹太人受官方压制或迫害的记载。

中国犹太人和穆斯林都有实行宗教自治的社区(教坊):

伊斯兰教强调政教合一,政权与神权相结合。但在中国社会中,穆斯林却不可能建立独立的政权,因此便出现了自治的宗教社区——教坊。历史上的教坊以清真寺为中心,由数十户甚至数百户穆斯林组成,坊内由教长或掌教、乡老等人管理内部的宗教事务以及部分法律、教育、经济事务。这种相对独立和封闭的宗教社区自治制度,对于伊斯兰教在中国的发展影响非常大,也是使其始终能维系自身特性,并同中国社会保持明显界限的一个原因。同样,犹太教坊由教众(犹太人)、教职人员(拉比)、活动中心(犹太会堂)和组织制度(犹太律法)等要素构成。犹太教坊(社区)的主要功能是,在社区内保持一个独特的宗教文化氛围,对内要求所有成员遵守共同的教法、教规,以保证犹太宗教文化传统的延续,对外隔离和抵御非犹太文化的冲击,并保护教众免受侵害。

中国犹太人被同化:

中国犹太人被同化最主要的原因是其社团规模小,人数少,繁衍能力差,因而无力抗拒主流文化的影响。当然,在中国历史上,并非只有犹太人,还有其它许多民族—宗教群体也同样走上了同化道路,融进主流社会中。中国犹太人被同化的另一重要原因,是中国犹太社区与外部犹太世界处于完全隔绝的状态。当然,中国犹太人被同化还有其他原因,如上面提到的未能作适应性的“本土化”,和聚居地的天灾人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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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3 月, 2014 · admin · No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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